巴中代写可行性研究报告 西安至高铁段建设项目
(4)公司具备较好的品牌知名度和客户资源储备
公司具有多年的IDC服务经验,同时拥有IDC(互联网数据中心)、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ICP(互联网内容服务)等通信业务的经营资质,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通信解决方案。公司与众多知名网络游戏、短视频、门户、主流媒体企业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保持了长期合作关系,主要服务客户包括YY(欢聚时代)、快手、微算互联、搜狐、网易、UC等知名互联网企业。同时,公司作为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的核心合作伙伴,已经成为华南地区核心多线(电信+联通+移动+教育网)托管运营商,具备较好的客户资源获取能力。行业高端客户的引入有效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形象,形成了较强的示范效应,为公司带来了更多优质客户。公司已经建立了品牌知名度,同时拥有数量众多且优质的客户资源,为本次项目建成后的业务开拓提供了保障。
4、经济效益估算
经测算,本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不含税)为25,471.70万元/年。按照项目10年的运营服务期估算,项目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6.53年(含建设期),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3.05%,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本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为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和较高的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竞争力。
2、项目的必要性
(1)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近年来,公司IDC服务的营业收入稳步增长,销售规模的增长派生出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经营性流动资产的自然增加,需要公司准备更多的营运资金应对销售规模的增加。公司在未来的发展中计划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公司在各领域的研发实力,同时加强市场拓展力度,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这些方面也加大了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此外,本次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IDC服务的经营规模将有所增长,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也将进一步提升,自有资金将难以满足业务扩张,需要补充流动资金。
(2)资金密集型的经营属性对营运资金需求较高
近年来,公司根据行业的发展趋势与市场需求,不断完善数据中心的市场区域布局,扩大数据中心规模和服务客户规模。自建互联网数据中心对于IDC企业的资金实力和技术实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自建模式开展IDC服务通常具有资金密集型经营属性,需要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力量助推公司发展。目前,公司一方面需要继续落实现有数据中心项目的建设工作,另一方面需要加大机房运维、客户服务、客户拓展等方面的投入,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推进销售、商务工作,从而提升数据中心资源使用率。此外,公司计划加强边缘计算、SDN、分布式存储、IPv6等方向的研发投入,增强技术实力。公司的战略布局对人力投入、研发投入及技术积累等均有较高要求,对公司的资金实力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有必要预留充足的营运资金以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3)优化资产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保持充裕的现金以应对不确定因素
近年来国际环境复杂多变、新冠疫情对宏观环境产生冲击,公司面临的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因素正在增多,危机与机遇并存。为了应对各种不确定因素,公司有必要保持充足的营运资金。通过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可以进一步缓解公司经营性资金压力,满足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需求,同时改善公司资产结构,降低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增强公司抵御风险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综上所述,公司通过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可以有效缓解公司业务发展和技术更新所面临的流动资金压力,为公司未来经营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3、项目的可行性
IDC行业是资金、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持续投入。
(一)汇龙网络云游戏服务平台项目
1、项目概况
(1)实施主体
湖北汇龙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建设内容
公司在新基建浪潮下,拟搭建新一代云游戏服务平台,供玩家以视频流的方式畅玩云游戏。包含了云游戏会员订阅、游戏内容资讯服务、云游戏服务输出SDK、边缘算力池搭建等基础工作。实现只要有网络,玩家的指令和操作即可通过高速网络传达给云端服务器,云端处理后将游戏内容以视频流的方式快速反馈给玩家终端。使得玩家在PC、平板、手机和电视等各种终端上都可以轻松接入云游戏服务平台,达到以视频流的方式畅玩各种游戏大作的效果。云游戏服务平台以云端游戏算力池为基础,以平台运营驱动和硬件技术驱动,触达游戏用户并服务广大合作伙伴。本项目符合游戏产业在新基建浪潮下的发展趋势。
2、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43,518.34万元,其中集资金拟投入额37,675.91万元。
3、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2.69%,静态投资回收期为5.37年(税后),预期经济效益良好。
4、项目涉及的审批、备案事项
本项目已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完成项目投资备案,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20-420118-64-03-026065。
5、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云游戏有利于更加良性的游戏环境建设
《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指出要“健全文化市场监管体系,积极探索适合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特点的监管方式,既要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又要审慎有效、防范风险”,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推动完善适应文化产业发展要求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相较于传统游戏形式,云游戏在政府监管、知识产权等方面都更加符合政策引导方向,云游戏的发展有利于更加良性的游戏环境建设。从政府监管角度看,云游戏有利于简化审批并加强监管。云游戏仅需提供游戏链接,可在云端审查整体游戏的相关内容;云游戏的审核仅需在云端统一审查和管理即可及时发现违规游戏,快速扼制不良游戏的传播;云端部署和运行模式,能够从根本上杜绝游戏盗用、游戏外挂等非法行为,为塑造健康的游戏行业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从知识产权角度看,云游戏可提供更加有效的数字版权保护。数字内容版权保护是基于信息的数字化特点,对网络中传播的数字作品进行版权保护的主要手段,传统游戏的DRM技术通常应用在游戏玩家的客户端设备上,而玩家设备形态各异,用户渠道纷繁复杂,版权拥有者常常无法对使用者进行有效监管,从而使盗版侵权者有机可乘。在云游戏的应用场景中,游戏的安装包位于云服务器端,DRM也从针对用户的使用设备转移到可控性更高,统一性更好的服务器,从而实现版权保护。